消费维权,食品安全,3.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需要大家一起参与。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有关3.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,希望大家喜欢。
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历史由来:
1962年3月15日,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,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,即安全消费的权利、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、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。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,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,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、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、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: